关于对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长开)应急罚〔2024〕执法大队-11号
被处罚单位: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320627152J)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联络村大洞组24号
邮政编码:41000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石X华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36XXXXXXXX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10月26日21时55分许,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一工人在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T3楼1楼德天顺盖码饭饭店后厨安装厨具灯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人民币。经长沙市开福区sunbet申搏组织事故调查认定: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为事故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同时作为贺X(死者)的聘用单位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1)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未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情况,现场作业人员随招随用,未培训就上岗,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自我防范意识差,对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认识不到位,对违章作业可能带来的后果认识不足。
以上行为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2024年3月25日《开福清水塘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10•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1份,证明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为事故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同时作为贺X(死者)的聘用单位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证据二:2024年4月7日长沙市开福区sunbet申搏关于对《开福清水塘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10•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1份,证明2024年3月25日《开福清水塘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10•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合法性和可诉性;
证据三: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X华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相关信息。
上述证据材料均有相关人员签字或相关单位盖章,证据来源合法,与本案直接相关,真实有效,本局予以采纳。
长沙和驰厨具设备有限公司在本次事故中的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长沙农商行开福凤亭支行,账号82010100000268636。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开福区sunbet申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如当场处罚应先复议再诉讼)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